关于备案填写网站主办者(主体)信息的相关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5-11-9 10:11:53
1. 主办单位名称:填写必须规范完整,其中不应包含字母或数字。(企业需填写企业全称,个人需填写真实有效的姓名,要与对应有效证件名称一致) 2. 主办单位证件类型:此项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及主办单位性质相关联。 3. 主办单位性质:此项必须与主办单位相符,主办单位是公司,则主办单位性质选择“企业”,而不能选择个人。 4. 投资人或上级主管:此项必须与主板单位相关联,单位性质请填写上级单位或单位全称,个人填写个人姓名 5. 主办单位证件住所:此项必须和证件类型相关联,填写证件上的单位注册地址 6.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此项必须填写真实有效的通信地址,单位可填写您的实际办公地址,个人填写您实际的通信地址 7. 主办单位证件号码:此项必须和证件类型相关联,证件类型如果选择“工商营业执照”,那么此处需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 因各省管局对备案时填写的主体信息要求不一致,具体注意事请自行点击查看各省管局规则 上一条: 怎样使备案过的域名更换主体? 下一条: 更换新服务商后能不能不做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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