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备案信息核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7 13:11:36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接入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信息。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用户信息动态管理、记录留存、有害信息报告等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通信管理局和信息产业部的要求监督所接入用户。阿里云现核查浙江省备案信息,核查内容如下: 1、主体负责人姓名与上传证件姓名一致; 2、网站负责人姓名与上传证件姓名一致; 3、备案信息中主办单位名称与现实际主体有效证件需一致(例如身份证姓名等); 4、网站域名信息与实际使用域名信息一致。 5、主办者通信地址需与实际的通信地址一致且有效准确; 6、主体或网站负责人的手机号码或座机号码需为本人号码且电话有效可拨通; 温馨提示: 如若备案信息不合格,修改方案:请您登录代备案管理系统中提交变更备案操作。变更备案流程链接:http://help.aliyun.com/view/11112089_13445876.html?spm=0.0.0.0.5c01ef 根据相关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请您尽快更新您的备案信息使其真实有效,感谢您的配合,谢谢! 相关政策法规: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若您的备案号被注销,申请备案流程:请您登录代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申请,待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您的网站即可开通访问。 首次备案流程链接:http://help.aliyun.com/view/11112089_13545333.html?spm=0.0.0.0.4eebea 上一条: 核验单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是哪些地区? 下一条: 关于云南省昆明市座机号码升级至8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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