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网发布关于北京地区网站用户在公安机关办理网站备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 14:1:38
万网发布关于北京地区网站用户在公安机关办理网站备案的公告 重庆域名(www.023dns.com)消息, 万网发布关于北京地区网站用户在公安机关办理网站备案的公告。 具体的公告如下所示: 尊敬的万网客户: 您好!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或个人)都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公安机关将会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流程及说明,参考如下链接:http://www.bjgaj.gov.cn/web/detail_getArticleInfo_44640_col1159.html 各区县网安部门办公地及电话,如下所列: 备案说明 1、如果备案完成取得备案号后,网站的相关情况发生变更的情况,请您及时向所属地分局网安大队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并且加盖公章。 2、此备案以公司或自然人为单位,每个公司或自然人只需填写一套表格,提交一份备案材料,取得一个备案号。同一公司或自然人名下所有的网站都能够悬挂同一备案表号。如果同一公司或自然人名下有多个网站,可将IP地址、网站域名、机房地址、所属运营商等情况另附列表与备案材料一并提交。 3、所有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都能够通过www.nacao.org.cn网站查询。 备注: 1.如果有备案咨询问题可直接联系所属地网安部门 2. 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填写模板,参考下面这个链接:(http://www.net.cn/service/faq/ba/bafaq/201110/5039.html)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愉快! |